事项名称:外进勘察设计企业备案
设定依据: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外进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登记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内建设[2008]95号)
申请条件:申请进入我市参加勘察、设计活动的市外勘察、设计企业,凡从事城市勘察、设计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资质,未取得资质的,不准承担勘察、设计任务。
办理材料:
一、招标前备案
1. 外进勘察设计企业承接建设工程勘察设计项目资质登记备案表》一式三份;
2、勘察设计证书正、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副本原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外进勘察设计企业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企业无违法、违规、质量事故等不良记录的证明(原件);
5、注册人员注册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执业印章;
6、参加工程勘察设计各专业非注册人员身份证、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7、参加工程勘察设计各专业技术人员与本单位签定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劳动合同及三个月以上社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中标后备案
1、带条形码的《外进勘察设计企业承接建设工程勘察设计项目资质登记备案表》一式三份;
2、勘察设计证书正、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副本原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外进勘察设计企业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企业无违法、违规、质量事故等不良记录的证明及外出介绍信(原件);
5、注册人员注册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执业印章;
6、参加工程勘察设计各专业非注册人员身份证、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7、参加工程勘察设计各专业技术人员与本单位签定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劳动合同及三个月以上社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8、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9、承接建设工程勘察设计项目中标通知书或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以上资料一式二份,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提供原件审验。
办理地点:市政务服务中心住建委窗口
联系电话:0478-8262786 0478-8738694
办理时间:周一到周五。
办理流程:窗口受理→窗口初审→科室审批→窗口发证→科室上报住建厅备案
责任部门:市住建委
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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