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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业船舶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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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5-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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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项名称:渔业船舶检验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  

  申请条件: 

  制造、改造渔业船舶的单位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条件,并遵守国家渔业船舶技术规则。

  办理材料  

  申请需提交的材料:

  检验申请书一式两份(初次检验应提供船舶的设计图纸,技术文件及相关资料)。
  检验证书正、副本。
  登记证书及登记簿。
  船员资格证书其他相关技术文件

  办理地点:临河区胜利北路金泰大厦8楼

  联系电话04788213413 

  办理时间:周一到周五。

  办理流程

  申办方提交材料
  渔业船舶检验部门受理
  检验、填写证书、审核、签发
  收费发证

  责任部门:巴彦淖尔市水产站

  办理时限:

  初次检验,20个工作日
  年度检验,5个工作日
  临时检验,3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执行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调整船舶及船用产品检验费标准的通知(计价格[2000]559号) 

  表格下载

来源:市水产站     编辑:高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