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成品油行业许可初审
设定依据:《成品油市场管理暂行办法》
申请条件:一是规定申请开办加油站的企业必须“具有稳定的成品油供应渠道,与具有批发经营资格的成品油经营企业签订供油协议。二、加油站的申请需要符合当地的加油站行业发展规划。
办理材料:
1、商务局请示(必须说明投资加油站规模、占地面积、业主单位情况说明)
2、企业申请报告及《成品油零售经营申请表》
3、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4、与具有批发经营资格的成品油经营企业签订的供油协议
5、拟建加油站土地租赁协议或土地使用证书或土地使用批准确认文件
6、符合建设规划部门核发的加油站《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规划用地文件
7、可行性研究报告
8、拟建加油站位置图,包括所在路段、公里数、邻近主要建筑、四邻加油站的位置及距离等。
办理地点:政务服务中心市商务局办事窗口
办理时间:周一到周五。承诺期限:20工作日。
联系电话:(0478)8521227 8521298
办理流程:
农村牧区加油站由商务局批准报商务厅备案。城区国道加油站由商务局初审报商务厅批准。油库、仓储由商务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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