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其他
  • 其他
索  引  号: 011746318/2017-00809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7-11-16
标       题: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巴彦淖尔市“十三五” 节能降碳综合工作方案》 的通知
文       号: 巴政发〔2017〕 194 号 主  题  词: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巴彦淖尔市“十三五” 节能降碳综合工作方案》 的通知

巴政发〔2017 194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 市直有关部门,驻市有关单位: 

  现将《巴彦淖尔市十三五节能降碳综合工作方案》 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 

2017 11 1  

 

巴彦淖尔市十三五节能降碳 

综合工作方案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 为确保完成?全市节能降碳约束性目标,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十三?节能降碳综合工作方案》 (内政发〔2017 63 )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 总体要求和目标

  ?(一) 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 ?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 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 ?固树立创新、 协调、 绿色、 开放、 共享五大发展理念, 认真落实?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基本国策, 紧紧围绕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和?市第四次党代会的决策部署,坚决守住发展、 生态和民生底线,?全面深化改革,加快转型升级,协同推进新型工业化、 信息化、?城镇化、 农牧业现代化和绿色化, 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 产业结构、 生产方式, 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实现美丽与发展双赢。 

  (二)主要目标

  ?—— 2020 年, 全市万元 GDP 能耗比 2015 年下降 14%?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 1099.75 万吨标准煤以内, 能源消费年均增?速控制在 3.5%以下;万元 GDP 二氧化碳排放下降 17%,碳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 

  —— 2020 年,全市森林覆盖率提高到 16.7%,草原植被?盖度提高到 25%以上。第三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比进?一步提高,清洁能源得到进一步发展。 

  —— 2020 年,气候变化适应能力大幅提高。 重点领域和?生态脆弱地区适应气候变化能力持续增强, 生态系统碳汇能力进?一步提高, 极端天气预测预警和防灾减灾体系逐步完善, 气候灾?害应急防范能力有效提升。 

  二、 优化产业和能源结构

  ?(一) 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 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进传统农牧业向现代农牧业转型、 工业向优化升级转型, 加快发?展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 实现更高质量、 更有效率、?更加公平、 更可持续的发展。 深入实施中国制造 2025” 构建绿?色制造体系, 推进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 不断优化工业产品?结构。 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 互联网+制造推动装?备制造业转型发展。 强化节能环保标准约束, 严格行业规范、 ?入管理和节能审查, 严控产能严重过剩行业增加产能项目, 全面?完成自治区下达的化解过剩产能和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 对自?治区认定的过剩产能和落后产能项目, 取消电价补贴并不予支持?参与电力多边交易。(牵头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 经济和信息化?委、 环保局; 参加单位: 市科技局、 财政局、 工商质监局等部门) 

  (二) 加快新兴产业发展。 制定实施《巴彦淖尔市十三五生物产业发展规划》,加快培育生物医药、 生物农牧业、 生物能?源、 生物制造等特色产业, 推动生物产业成为质量效益好、 增长?速度快、 带动效应强的战略性新兴产业。 大力发展大数据产业。?重点推进线上互联网+河套馆 智慧巴彦淖尔、 巴彦淖尔农畜?产品生产输出管理平台、 跨境电子商务等项目。 培育一批拥有核?心技术、 自主品牌的创新型企业, 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激发中小企业创新活力,使企业成为技术创新决策、 研发投入、?科研组织和成果转化的主体。 落实自治区出台的《关于加快发展?全区环保产业的指导意见》,培育符合我市实际的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大型节能环保企业。 2020 年,全市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 35%左右,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比重达到?13%左右。(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经济和信息化委、 环保?局; 参加单位: 市科技局、 工商质监局、 统计局等部门) 

  (三) 推动能源结构优化。 加强煤炭安全绿色开发和清洁高?效利用, 推广使用优质煤、 洁净型煤, 大幅削减散煤利用。 推进?居民采暖燃煤替代, 工业窑炉、 供热锅炉煤改气、 煤改电。 增加?清洁低碳电力供应, 研究推动风电供暖、 风电制氢、 多能互补集?成优化等示范工程建设, 积极发展分布式可再生能源。 落实可再?生能源保障性收购长效机制, 推行节能低碳电力调度。 加强天然?气、 煤层气、 页岩气开发利用, 推动放空天然气和油田伴生气回?收利用。 2020 年, 全市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自治区要求,?非化石能源装机比重达到 70%左右。(牵头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环保局; 参加单位: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住房城乡 建设委、 统计?局、 机关事务管理局等部门) 

  三、 加强重点领域节能降碳?

  (一) 加强工业节能降碳。 实施工业能效赶超行动和低碳标?杆引领计划, 加强高能耗行业能耗和碳排放管控。 在重点行业全?面推行能效和碳排放对标活动, 推动实施能效领跑者制度。 ?展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专项行动, 鼓励用电企业实施节电技?术改造, 优化用电方式。在煤基行业和油气开采行业开展碳捕集、?利用和封存规模化产业示范, 控制煤化工等行业碳排放。 2020?年, 全市工业能源利用效率和清洁化水平显著提高, 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比 2015 年降低 15%,电力、 钢铁、 化工、 ?色、 建材、 石化、 炼焦等重点耗能行业能源利用效率达到或接近?国内先进水平, 大型发电集团单位供电二氧化碳排放控制在 550?克二氧化碳/千瓦时以内。(牵头单位: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参加?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科技局、 环保局、 工商质监局等部门) 

  (二)推进建筑节能降碳。持续推进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鼓励应用 PPP 合同能源管理等市场化手段推进建筑节能改造,?2020 年前基本完成有改造价值城镇居住建筑的节能改造。 加快?推进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 2020 年,全市城镇绿色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比重提高到 50% 大力推行绿色建造方式, 推动?装配式建筑发展, 推广节能绿色建材。 加强建筑领域可再生能源?利用。 推动可再生能源建筑集中连片应用, 推广利用分布式光伏  发电、 工业余热、 浅层地热、 空气热能等解决建筑用能需求。(牵?头单位: 市住房城乡 建设委、 财政局; 参加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 机关事务管理局等部门) 

  (三) 推进交通运输节能降碳。 加快发展绿色低碳交通运输?体系。 发挥不同运输方式的比较优势和组合效率, 推进多式联运?和甩挂运输发展, 构建集约高效的低碳物流体系。鼓励绿色出行,?提高公交出行分担率,到 2020 年,全市城市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达到 25%以上。 促进交通用能清洁化, 大力推广节能环保、 ?然气和新能源汽车, 积极推动加气站、 充电桩等相关配套设施建?设。(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参加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技局、 经济和信息化委、 环保局、 机关事务管理局等部门)?(四)加强公共机构节能降碳。 构建节约型公共机构”?为主线, 推进机关、 学校、 医院及科技、 文化、 体育场馆等重点?公共机构节能, 开展绿色建筑、 绿色办公、 绿色出行、 绿色食堂、?绿色数据中心和绿色文化六大绿色行动。 推进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 鼓励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模式。 推动公共机构用能结构?优化, 鼓励淘汰采暖锅炉等燃煤设施, 实施以气代煤、 以电代煤,?推广使用可再生能源提供供电、 供热和制冷服务。 继续推进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十三五期间创建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 10 家以上。 2020 年, 全市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和人均能耗比 2015 年分别降低 10% 11%。(牵头单位:?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参加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 教育局、 卫生计生委、 住房城乡 建设委、 交通运输局等部门) 

  (五) 推动商贸流通领域节能降碳。 推动零售、 批发、 餐饮、?住宿等企业建设能源管理体系, 建立绿色节能低碳运营管理流程;?加快淘汰落后用能设备,推动照明、 制冷和供热系统节能改造。?开展绿色商场示范, 鼓励商贸流通企业设置绿色产品专柜, 推动?大型商贸企业实施绿色供应链管理。 推进绿色饭店和绿色仓储建?设, 鼓励建设绿色物流园区。(牵头单位: 市商务局; 参加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经济和信息化委、 住房城乡 建设委、 工商质监局、?旅游局等部门) 

  (六) 推进农牧业和农村牧区节能降碳。 加快淘汰老旧农业?机械, 推广农用节能机械设备, 推动设施农业与光伏发电一体化?建设。 推动城镇燃气管网向农村延伸,因地制宜采取生物质能、?风能、 太阳能等解决农村牧区采暖、 用电、 炊事等用能需求。 ?低农牧业领域温室气体排放, 开展低碳农牧业试点示范。 实施化?肥使用量零增长行动, 推广测土配方施肥, 增施有机肥, 减少农?田氧化亚氮排放。 选育高产低排放良种, 改善水分和肥料管理,?控制农田甲烷排放。 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 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 控制畜禽温室气体排放, 推进标准化规模养殖和畜禽?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 因地制宜建设畜禽养殖场大中型沼气工?程。 2020 年,全市规模化养殖场、 养殖小区配套建设废弃物?处理设施比例达到 80%以上。(牵头单位:市农牧业局;参加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 科技局、 经济和信息化委、 环保局、 住房城建设委等部门) 

  四、 强化重点单位能耗和碳排放管控

  ?(一)推动重点用能单位能效提升。 开展重点用能单位?千万行动, 市经信委负责对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目 标责任评价考?核。 开展能效达标对标和节能自愿活动, 大力提升重点用能单位?能效水平。 推动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管理体系建设, 健全能源消费?台账;进一步完善能源计量体系,按标准要求配备能源计量器具;?严格执行能源统计、 能源利用状况报告等制度。 强化重点用能设?备节能管理。 加强燃煤工业锅炉、 电梯等耗能特种设备节能审查?和监管, 推动开展能效测试与评价。 加快高效电机、 配电变压器?等设备推广应用, 淘汰低效电机、 变压器、 风机、 水泵等落后用?能设备, 全面提升重点用能设备能效水平。(牵头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 经济和信息化委、 工商质监局;参加单位: 市教育局、?住房城乡 建设委、 交通运输局、 商务局、 财政局、 统计局、 机关?事务管理局等部门) 

  (二) 加强碳交易市场建设。 配合自治区做好碳交易市场建?设与运营管理, 推动我市纳入全国碳交易市场重点排放企业, ?织开展碳排放核算、 报告、 监测、 核查等工作。 培育碳排放第三?方核查机构;组织开展碳交易能力建设培训, 建设专家队伍, ?强人才储备, 提高企业交易履约及碳资产管理能力。 加强交流合?作, 推动市域低碳发展。(牵头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 参加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财政局、 交通运输局、 统计局、 机关事务管理局、 电业局等部门) 

  五、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一) 推动实施园区循环化改造。 对现有园区开展循环化改?造升级, 推动产业链延伸, 提高产业关联度, 加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实现资源能源集约高效利用和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2020?年, 巴彦淖尔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市内所有的自治区级园区完成循?环化改造。(牵头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 财政局; 参加单位: ?经济和信息化委、 环保局、 科技局、 商务局等部门) 

  (二) 推进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 加强共伴生矿产资源?及尾矿综合利用,推动煤矸石、 粉煤灰、 工业副产石膏、 工业废?渣等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 推进水泥窑协同处置城市生活垃?圾。 大力推动农作物秸秆、 林业三剩物 规模化养殖场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 2020 年,全市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 53% 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 85%。(牵头单位: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环保局; 参加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国土资源局、?住房城乡 建设委、 农牧业局、 林业局等部门) 

  (三) 促进资源循环利用产业提质升级。 依托产业基础, ?动农牧业机械、 风机等重点品种再制造产业化规模化发展, 积极?争取国家再制造产业示范试点。 实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 推动?餐厨废弃物、 建筑垃圾、 园林废弃物、 城市污泥和废旧纺织品等?城市典型废弃物集中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完善城市废弃物回收利?用体系。(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参加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 环保局、 住房城乡 建设委、 商务局等部门) 

  六、 实施节能降碳重点工程

  ?(一)节能重点工程。组织实施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电机系统能效提升、 余热暖民、 绿色照明、 节能技术装备产业化?示范、 能量系统优化、 煤炭消费减量替代、 重点用能单位综合能?效提升、 合同能源管理推进、 城镇化节能升级改造等节能重点工?程, 推进能源综合梯级利用, 促进技术节能和管理节能。 2020?年, 力争节能环保产业产值比 2015 年翻一番。(牵头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 参加单位: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财政局、 环保局、 ?房城乡建设委、 机关事务管理局等部门) 

  (二) 循环经济重点工程。 组织实施园区循环化改造、 资源?循环利用 产业基地和工农复合型循环经济示范区建设等专项行?动,积极争取国家试点示范建设支持,推动循环经济深入发展。? 2020 年,全市资源产出率较 2015 年提高 15%。(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经济和信息化委、 财政局; 参加单位: 市环保局、?住房城乡 建设委、 农牧业局、 商务局等部门) 

  七、 增加生态系统碳汇?增加森林碳汇

   实施林业重点工程, 提升森林抚育经营和可?持续管理水平。 加快推进国土绿化和重点区域绿化工作。 2020?年,完成林业生态建设面积 450 万亩。 建成区绿地率达到 31%?以上, 绿化覆盖率达到 36%以上, 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 9?平方米以上。 新增绿化面积 4.7 万亩。 增加草原碳汇。 实施草原保护工程, 落实退耕还林还草工程, 实施新一轮草原生态保护奖?补政策。 2020 年,全市草原退化沙化趋势得到有效控制。 ?加农田和湿地碳汇。 加强农田保育, 提高土壤有机碳含量。 实施?湿地保护工程, 加大黄河北岸沿线湿地区、 乌兰布和沙区湖泊湿?地区、 河套平原湿地区、 山地库塘湿地区保护力度, 开展湿地抢?救性保护与恢复工程。(牵头单位: 市林业局、 农牧业局; 参加?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 财政局、 国土资源局、 环保局、 住房城乡?建设委等部门) 

  八、 适应气候变化

  ?(一) 提升城乡 基础设施适应能力。 加强城市规划引领。 ?旧城改造、 新城建设、 城区扩建、 乡镇建设中充分考虑气候变化?因素, 将适应气候变化纳入城市规划。 调整优化供排水、 交通、?能源、 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标准, 提高城市生命线系统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和抗灾等级。 提高城市绿化生态服务功能, 加快推?海绵城市建设,主要低洼易涝地区排涝标准达到五年一遇。?重点区域和城乡抗旱能力显著增强。 2020 年,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 98% 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 99% 临河城区?20% 城市 位:?城乡 建设委; 参加 位: 发展改革 委、 济和?委、 交通运输局 水务局 机关事务管理局?  

  (二)提升农业与林业适应能力。旱作农业区推广集雨补灌、农艺节水、 保护性耕作等技术, 引进和培育高光效、 耐高温和耐?旱作物品种。 因地制宜开展秸秆、 畜禽粪便等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加强林木良种培育和良种基地建设, 坚持适地适树, 优化?造林模式, 加强森林抚育与经营管理。 提高农业与林业病虫害与?疫情防控能力。 2020 年,全市化肥利用率提高 5-10%,规模?畜禽养殖场(小区) 配套建设废弃物处理设施比例达 85%以上,?农膜回收率达 80%以上。(牵头单位:市林业局、 农牧业局;参?加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 科技局、 水务局等部门) 

  (三) 提升生态脆弱区适应能力。 坚持分区施策、 分类实施。?提升农牧交错带、 荒漠区、 干旱沙地、 水土流失区等生态脆弱区?气候变化适应能力。 优化农牧交错带草畜平衡, 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实施防风固沙工程, 遏制荒漠区沙漠迁移和扩大,?植被退化严重地区实行封禁保护。 防控干旱沙地风沙危害, 推行?轮牧、 休牧、 围栏封育、 舍饲圈养等, 加强生态恢复。 加大水土?保持力度, 重点实施小流域综合治理、 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 ?洁型小流域综合治理、 生态环境修复、 河湖水系连通等工程。 ?2020 年,全市水土流失治理度达到 8%以上。(牵头单位:市农?牧业局、 林业局、 水务局; 参加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委、 环保局、 科技局等部门) 

  (四) 提升人群健康领域适应能力。 加强对气候变化敏感性?疾病的监测与防治, 开展气候变化相关疾病流行特点、 规律及适?应策略和技术研究。 加强防灾减灾体系建设, 建设气象和自然灾害监测预警系统, 制定抗御不同类型气候灾害应急预案和联动机?制,提高极端气候事件的预警应急能力、 快速反应和处置能力。?加强气象科普和防灾减灾宣传, 提高公众对气候变化健康风险的?认识水平, 倡导健康生活方式, 增强公众自我防护意识。 建立政?府主导、 部门协同、 公众参与的气候变化风险治理体系。(牵头?单位: 市卫生计生委、 气象局; 参加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 环保?局、 科技局、 财政局、 住房城乡 建设委等部门) 

  九、 加强科技创新支撑?

  (一) 加大节能低碳关键技术引进和示范推广力度。 组织实?施节能减排低碳重大科技产业化工程, 组织研发能源、 工业、 ?筑、 交通、 农业、 林业等重点领域经济适用的节能低碳技术。 ?快高超超临界发电、 低品位余热发电、 小型燃气轮机、 煤炭清洁?高效利用、 废弃物协同处理等新型技术装备引进和产业化推广。?在节能评审、 补助项目 申报等具体工作中落实重点节能低碳技术?推广目 录、 节能减排与低碳技术成果转化推广清单。 推广高效烟?气除尘和余热回收一体化、 高效热泵、 半导体照明、 废弃物循环?利用等成熟适用技术。 建立政产学研用有效结合机制, 形成技术?研发、 示范应用和产业化联动机制。鼓励利用现有政府投资基金,?引导创业投资基金等市场资金, 加快推动节能低碳技术进步。(牵?头单位: 市科技局、 发展改革委、 经济和信息化委; 参加单位:?市环保局、 住房城乡建设委、 交通运输局等部门) 

  (二)推进节能低碳技术系统集成应用。 推进市域、 城镇、园区、 用能单位等系统节能降碳。 在国家级节能减排、 低碳、 ?环经济等示范试点地区, 以及示范作用大、 辐射效应强的园区和?城市, 加强节能低碳技术集中示范应用。 统筹整合钢铁、 水泥、?电力等高耗能企业的余热余能资源和区域用能需求, 实现能源梯?级利用。 综合采取节能减排系统集成技术, 推动锅炉系统、 供热?和制冷系统、 电机系统、 照明系统等优化升级。(牵头单位: ?发展改革委、 经济和信息化委; 参加单位: 市科技局、 财政局、?住房城乡 建设委、 工商质监局等部门) 

  (三) 加强气候变化基础研究。 开展我市应对气候变化趋势?研究及对关键领域和重点行业的影响评估和政策环境研究。 积极?探索大数据、 云计算等技术与区域低碳发展的融合研究。 加强生?产消费全过程碳排放计量、 核算体系及控排政策研究。(牵头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 参加单位: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环保局、 ?牧业局、 林业局、 统计局等部门) 

  十、 完善政策体制机制?

  (一) 健全地方性节能降碳法规标准。 制定出台巴彦淖尔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 落实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 节能服务机构管理暂行办法。 健全节能标准体系, 提高?建筑节能标准,到 2020 年全市新建建筑施工阶段节能强制性标?准执行率达到 100%。(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工商质监局、?法制办; 参加单位: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住房城乡 建设委、 交通?运输局、 商务局、 统计局、 机关事务管理局等部门) 

  (二) 完善价格收费政策。 落实差别电价、 惩罚性电价和水?泥、 铁合金等行业阶梯电价政策, 清理各级政府违规出台的高耗?能企业优惠电价政策, 运用价格杠杆促进节能降碳。 研究完善居?民阶梯电价(煤改电除外)制度, 全面推行居民阶梯气价, 深入推?进供热计量收费改革。(牵头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 财政局; ?加单位: 政府法制办、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住房城乡 建设委等部?门) 

  (三) 完善财政税收激励政策。 加大对节能降碳工作的资金?支持力度, 支持节能降碳重点工程、 清洁能源应用、 能力建设和?宣传推广。 落实政府绿色采购制度, 推广节能环保低碳服务政府?采购, 完善节能环保低碳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制度。 ?实支持节能减排和资源综合利用的税收优惠政策。(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地税局、 国税局; 参加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 经济和?信息化委、 环保局、 住房城乡 建设委、 机关事务管理局等部门) 

  (四) 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模式。 鼓励节能服务公司创新服务?模式, 为用户 提供节能咨询、 诊断、 设计、 融资、 改造、 托管等?“一站式合同能源管理综合服务。 落实节能服务公司税收优惠政?策, 鼓励各级政府加大对合同能源管理的支持力度。 鼓励社会资?本建立节能服务产业投资基金, 支持节能服务公司发行绿色债?券。 建立节能服务公司、 用能单位、 第三方机构失信黑名单制度,?将失信行为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牵头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 财政局、 地税局、 国税局; 参加单位: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住房城乡 建设委、 机关事务管理局、 人民银行巴彦淖尔中心支行?等部门) 

  十一、 强化保障措施

  ?(一)合理分解节能降碳指标。 实行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及碳排放强度控制, 强化约束性指标管理, 健全目标责任?分解机制, 将全市能耗总量控制、 能耗和碳排放强度降低目 标分?解到各旗县区、 主要行业和重点用能单位。 各旗县区要对本工作?方案下达的十三五目标任务进行层层分解落实,明确相关部?门、 重点用能单位责任, 逐步建立市、 旗县区和重点用能(碳排?放) 单位三级用能和碳排放管理体系。(牵头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 参加单位: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住房城乡 建设委、 交通运输?局、 机关事务管理局等部门) 

  (二) 加强目 标责任评价考核和监督检查。 强化节能降碳约?束性指标考核, 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应对气候变化和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和监督落实职能, 每年逐级组织开展对旗县?区政府节能降碳目标责任评价考核, 将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 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 按照相?关专项规划和工作方案, 切实抓好落实。 组织开展节能降碳专项?检查和执法监察, 督促各项任务措施落实。 加强节能审查, 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牵头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 市委组织部; 参加?单位: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财政局、 住房城乡 建设委、 交通运输?局、 工商质监局、 统计局、 机关事务管理局等部门) 

  (三) 加强节能降碳统计监测和监察能力建设。 健全完善能?源消费统计指标体系和核算方法制度, 加大统计数据审核与执法?力度, 强化统计数据质量管理。加强应对气候变化统计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能源活动、 工业、 农牧业、 林业、 废弃物处理等领域?相关统计, 建立市级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常态化机制。 推动市?重点企()业单位温室气体报送平台建设应用, 实现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数据联网直报。 定期公布各地区、 重点行业、 重点单位节?能降碳目标完成情况, 督促指导地方推进工作。 强化节能监察能?力建设, 进一步完善市和旗县区两级节能监察体系。(牵头单位:?市统计局、 经济和信息化委、 发展改革委; 参加单位: 市住房城? 建设委、 交通运输局、 财政局、 工商质监局、 机关事务管理局?等部门) 

  (四) 引导全社会共同参与节能低碳。 推动全社会树立节能?是第一能源、 节约就是增加资源的理念, 大力倡导绿色消费, ?导全民在衣、 食、 住、 行等方面更加勤俭节约、 绿色低碳, 抵制?和反对各种形式的奢侈浪费。 积极引导消费者购买节能与新能源?汽车、 高效节能家电、 节水型器具等节能环保低碳产品, 减少一?次性用品的使用, 限制过度包装。 大力推广绿色低碳出行, 倡导?绿色生活和休闲模式。 深入开展全民节约行动和节能低碳进机?关、 进单位、 进企业、 进军营、 进商超、 进宾馆、 进学校、 进家?庭、 进社区、 进农村十进活动, 每年组织开展市生态文明?宣传周、 节能宣传周和低碳宣传日活动, 形成人人、 事事、 时时参与节能低碳的社会氛围。(牵头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 市委宣?传部; 参加单位: 市教育局、 经济和信息化委、 财政局、 住房城? 建设委、 环保局、 交通运输局、 商务局、 工商质监局、 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 机关事务管理局、 巴彦淖尔军分区、 工会、 团委、?妇联等部门) 

  附件: 各旗县区十三五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及碳排放强度降低目